各设区市、扩权县(市)造价站,华北石油矿建造价站: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质考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进行全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质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2005年 11
月19日上午进行。8:00—9:00闭卷考试,9:30—12:00开卷考试。
二、 考试专业:土建、安装(分电气、管道)、市政(分道桥、管道)。
三、考试内容:《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质考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以及近期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知识。复习和辅导可参考省造价总站编辑的《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质考试培训资料》(2003版)、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报名工作:为了减少考试成本,减轻参考人员的经济负担,今年各扩权县(市)报名考试工作暂由原所在设区市代理。各市造价站接本文后即开始组织对本辖区内及相关扩权县的报名工作(注:各扩权县(市)报考人员到原所在设区市造价站报名),并严格按《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质考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材料展开工作。重点审查相关证件(毕业文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应审查原件后附其复印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附所在单位出示相关证明),要求申报人员如实填写《河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申报表》(见附表一)。在安排好考场、考号后,按所有内容统一格式要求录入数据填报盘(详见所附填报盘),于11月1日前将数据盘或用电子邮件(EMAIL:hb-zj-1@sohu.com)报省站。各市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参加考试者,评审时一律淘汰、不予发证。
对于今年参考人员的辅导培训工作,各市造价站根据省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概预算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建价[2005]22号)文件精神,将辅导培训计划报省站核准后,由各市造价站组织开展辅导培训工作。
五、考试工作:为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原则,各市在安排考场时,要对参加考试人员隔列排座,要保证考试能够严肃、公平的进行。各市造价站要在开考前召集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布置,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监考人员在考场上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各级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严禁替考作弊,一经发现,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对违纪者,注销其已有的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两年内不接受参加概预算人员资格晋级考试申请。对考风考纪松懈的考场或考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阅卷、评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市造价站负责对在本地参加考试的三、四级考生试卷进行阅卷、评审等工作。阅卷工作,应采取“封闭式”的阅卷方式,对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保证阅卷工作有序进行。严禁阅卷人员徇私舞弊,对违规阅卷者要严肃处理。
七、征集题库工作:为做好此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各市站在收到本文件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拟命试题,于11月1日前将命题报省总站。此次试题的专业及范围按照本文第二、三条规定的内容实施。题型分为:⒈填空,⒉判断,⒊单项选择,⒋多项选择(上述四类题型须提供出处和答案),5.不需图纸的计算题(需提供完整答案),6.需图纸的计算题(需提供清晰完整的图纸和详细完整的计算答案)。
对于今年的考试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妥善安排,把工作做实、做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站联系。
河北省工程建设早价管理总站 |